小米副總裁汪凌鳴為什么被辭退?或因猥褻
來源:封面新聞
?
2019-05-24 14:30:05
5月24日晚,小米集團人力資源部發(fā)送處罰通知郵件,通報小米公司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四條規(guī)定,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。小米集團國際部管理層經過討論決定,對汪凌鳴予以辭退。
經小米內部人士證實,汪凌鳴為小米集團副總裁、非洲地區(qū)部負責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是一部為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等制定的法律。其第四十四條規(guī)定具體內容如下:
猥褻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,情節(jié)惡劣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褻智力殘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汪凌鳴于2017年上半年入職小米。2017年11月,雷軍將當時由總裁林斌負責的小米網(wǎng)交給了汪凌鳴,2019年1月,小米又進行了一次內部調整,成立非洲地區(qū)部,由汪凌鳴負責,向高級副總裁王翔匯報。
有小米內部員工表示,汪凌鳴在任期間小米手機銷售下滑嚴重,管理不力,才導致雷軍在今年進行一次新的內部調整,讓汪凌鳴轉去負責非洲地區(qū)。
截至發(fā)稿前,小米官方對界面新聞表示對此沒有任何回應。